有機磷農藥殘留中毒表現(xiàn):
(一)毒性作用
有機磷從消化道迅速吸收。在氧化酶、水解酶、轉移酶的作用下代謝。另外與體內的羧酸、醇、酚、巰基等結合隨尿排出。部分可以原形隨呼氣排出。有機磷種類繁多,其毒性由低毒到劇毒不等。有機磷農藥的主要毒作用機制是抑制膽堿酯酶活性,使其失去分解乙酰膽堿的能力,結果乙酰膽堿在組織中過量蓄積,導致膽堿能神經過度興奮,從而發(fā)生毒蕈堿樣、煙堿樣及中樞神經的一系列臨床表現(xiàn)。其中毒原因為:A誤食被有機磷污染的食品,如:噴灑有機磷農藥不久的水果、蔬菜,用裝過有機磷農藥的容器盛裝食品。B.糧食被有機磷污染,如食用了有機磷拌過的種子,用受到有機磷污染的車輛、倉庫運、儲糧食等。
(二)臨床表現(xiàn)
1.潛伏期 10分鐘~2小時。
2.其中毒的癥狀體征為毒蕈堿樣表現(xiàn):惡心、嘔吐、多汗、流涎、腹痛、視物模糊、瞳孔縮小、支氣管痙攣、呼吸道分泌物增多、心率變慢,嚴重者發(fā)生肺水腫。煙堿樣表現(xiàn):肌束震顫、肌無力、肌肉痙攣等,嚴重者可發(fā)生呼吸麻痹。中樞神經系統(tǒng)表現(xiàn):頭痛、頭暈、嗜睡、煩躁不安、神志恍惚、語言不清,嚴重者可發(fā)生昏迷、腦水腫。
3.實驗室檢查表現(xiàn)為:A.血膽堿酯酶活性降低。B.嘔吐物,血、尿有機磷測定。C.心電圖可見心動過速、心動過緩、心律不齊、Q—T間期延長、ST—T改變等。
4.急性中毒分級
(1)輕度中毒表現(xiàn)為頭痛、頭暈、惡心、嘔吐、多汗、視力模糊、瞳孔縮小等。血膽堿酯酶活性70%~50%。
(2)中度中毒輕度中毒癥狀進一步加重,出現(xiàn)肌束震顫、輕度呼吸困難、共濟失調等。血膽堿脂酶活性50%~30%。
(3)重度中毒出現(xiàn)肺水腫、腦水腫、呼吸麻痹、昏迷。血膽堿酯酶活性<30%。
5.中間綜合征
少數有機磷食物急性中毒病人,于中毒后2~4天.個別于7天后,出現(xiàn)屈頸肌、肢體近端肌和腦神經支配(III-VII、X運動支)的肌肉無力,表現(xiàn)為不能抬頭、睜眼困難、眼球活動受限、復視、聲音嘶啞、吞咽困難、咀嚼無力、肩外展和髖關節(jié)屈曲困難等。因呼吸肌麻痹出現(xiàn)呼吸困難,甚至呼吸衰竭死亡。病程持續(xù)4~18天后逐漸恢復。一般腦神經支配的肌肉先恢復,隨之呼吸困難減輕,肢體近端肌力恢復,最后屈頸肌恢復。引起中間綜合癥的有機磷品種有倍硫磷、甲胺磷、樂果、氧化樂果、敵敵畏、久效磷等。
6.遲發(fā)性周圍神經病
急性有機磷中毒恢復后,一部分病人于發(fā)病后4~45天,出現(xiàn)四肢無力、麻木、刺痛、腓腸肌疼痛、抬腿困難、走路呈跨步態(tài)、雙手難完成精細動作,嚴重者呈垂足、垂腕,四肢遠端肌肉萎縮。如有上神經元損傷,則難以恢復。
7.遲發(fā)性猝死
急性中毒好轉恢復時,于中毒后3~15天,突然死亡。其原因為毒物對心臟的遲發(fā)毒作用引起。
(三)診斷依據
根據誤食有機磷農藥污染的食物病史,以膽堿能神經興奮為主的臨床表現(xiàn),及血膽堿酯酶活性降低,嘔吐物或血、尿有機磷測定,可明確診斷。需鑒別的疾病有氨基甲酸酯類農藥急性中毒、擬膽堿藥如毒扁豆堿、毛果蕓香堿等急性中毒、中暑等。
具體診斷依據行業(yè)標準WS/T85—1996《食源性急性有機磷農藥中毒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》。
(四)治療原則
1.清除毒物
洗胃可用清水或2%~4%碳酸氫鈉溶液,洗胃后給4%碳酸氫鈉200ml灌服,但敵百蟲食物中毒除外,因其遇堿可變?yōu)槎拘暂^敵百蟲強的敵敵畏。
2.特效解毒劑
膽堿酯酶復能劑,可用氯解磷定(氯磷定)和碘解磷定(解磷定)。輕度中毒,氯解磷定0.25~0.5g肌肉注射.必要時2小時后重復一次。碘解磷定0.4g,用葡萄糖或生理鹽水稀釋后靜脈緩慢注射。必要時2小時后重復一次。中度中毒,氯解磷定0.5~0.75g,肌肉注射,1~2小時后重復0.5g,病情好轉后減量或停用。碘解磷定0.8~1.2g稀釋后靜脈緩慢注射,1~2小時后重復0.4~0.8g,2~3次。重度中毒,氯解磷定1.0g,肌肉或生理鹽水20ml稀釋后緩慢靜脈注射,半小時后可重復0.75~1.0g,以后每2小時0.5g,病情好轉后減量,逐步停藥。碘解磷定1.2~1.6g,稀釋后緩慢靜脈注射,半小時后可重復0.8~1.2g,以后每小時0.4g,病情好轉后逐步停藥。以上兩種藥治療時可任選一種。
3.抗膽堿能藥
最常用為阿托品。輕度中毒,1~2mg肌肉或皮下注射,1~2小時可重復一次。中度中毒,2~5mg肌肉注射,半小時后重復1~2mg,病情緩解后,可減少用量,延長用藥時間。重度中毒,5~l0mg肌肉或靜脈注射,每10~30分鐘給5mg,直至阿托品化.維持阿托品化,病情穩(wěn)定和好轉后可逐步減少阿托品用量,延長用藥間隔。需指出的是復能劑與抗膽堿能藥對輕度中毒病人可單獨應用,中度中毒和重度中毒病人應聯(lián)合應用。對一些復能劑效果不好的有機磷化合物,如樂果、敵敵畏、敵百蟲、馬拉硫磷、苯硫磷、二嗪磷、谷硫磷、磷胺等,應以阿托品為主要治療藥。
4.解磷注射液
是復方針劑,每支含阿托品3mg,苯那辛3mg.氯解磷定400mg,規(guī)格為2ml。用法:輕度中毒,l/2~1支肌肉注射,30~60分鐘后重復一次。中度中毒,1~2支肌肉注射,20分鐘后可重復1/2支,根據病情可加用阿托品或氯解磷定、碘解磷定。重度中毒,2~3支肌肉注射,15分鐘后可重復1~2支。根據病情可加用阿托品和復能劑。
需強調的是急性有機磷中毒,使用復能劑和膽堿能神經拮抗劑時除根據中毒程度給藥外,應密切觀察病情,隨時調整用藥量,做到個體化。
5.血液凈化
治療血液灌流對口服量大、病情嚴重者可采用。換血對重癥患者亦可考慮應用。
6.積極防治腦水腫,糾正水、電解質和酸堿失衡。
7.防治呼吸肌麻痹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呼吸衰竭,可行氣管切開,進行人工呼吸和機械通氣。
8.對遲發(fā)性周圍神經病患者可給B族維生素.防治肌肉萎縮和畸形,可采用按摩、針刺、理療、被動運動等。
(五)預防與控制
1.切實做好有機磷化合物的保管工作,包括用后空容器的處理。
2.嚴禁食用用有機磷拌過的種谷。